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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氯乙烯(PVC)门窗增强型钢-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
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

聚氯乙烯(PVC)门窗增强型钢

Reinforcement steel of rigid polyvinyl chloride window and door

JG/T131-2000

1  范围

本标 PVC)门窗增强型钢(以下简称增强型钢)的要求、实验方法、

检验规则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一冷却加工成形的方式,用冷轧钢带在连续辊式冷弯剧组上加工

增强型钢;也适用于在此种工过程中增加有高频焊接工序的增强型钢。不适用于以拉拔、冲

压、弯折方式生产的增强型钢。

2  引用标准

   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

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

的可能性。

   GB/T7161991   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

   GB/T25181988   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

   GB/T112531989 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

   QB/T 38261999   轻工业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   中性盐雾实验(NSS)法

   QB/T 38321999  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

3   要求

3. 1  材料与表面处理

3. 1. 1   增强型钢为开口型式时,应采用不低于 GB/T 11253 规定中 Q235钢带力学性能的材

料轧制,内外表面进行冷镀锌处理或直接使用 GB/T 2518 1988 (100 PT Z L B

)的热镀锌钢带轧制。

3. 1. 2   增强型钢为闭口型式时,应使用不低于 GB/T 11253 规定中 Q235钢带材料轧制,内

外表面应进行热镀锌处理。

3. 2   外观

3. 2. 1   增强型钢要求内外表面平整,不允许裂缝、分层、搭焊缺陷存在,许可有深度不超

过壁厚所允许负偏差范围的压痕、划痕以及辊印线、烧伤、打磨与清除毛刺的痕迹存在。

3. 2. 2   经高频焊接方法制造的闭口增强型钢,允许焊缝处壁厚增厚和内缝焊筋存在。

3. 2. 3   增强型钢两端其切口斜度应小于 7°,外型平整、棱角清晰,不应有毛刺。 

3. 3  尺寸偏差

3. 3. 1   增强型钢材料厚度不应小于 1.2mm,材料厚度公差应符合 GB/T 716 中的规定。

3. 3. 2   增强型钢截面尺寸公差如图 1 所示。

 

3. 3. 3   增强型钢弯曲内角半径 R1.4t(t 表示壁厚),如图 1 所示。

3. 3. 4   增强型钢直线度为 1.5mmm,扭拧度不大于 l°,角度偏差不 1.5 

3. 4  耐蚀性

   耐蚀性应达到 48 h 8 级。

4  试验方法

4. 1  外观

     在自然光线下,距试件 400500mm处,进行目测检查。

4. 2  截面尺寸

     用精度0.02mm的卡尺在距离增强型钢两端面不应小于 200mm处测量。

4. 3  材料厚度

     用精度0.02mm的卡尺在距增强型钢端面不应小于 10mm处测量。

4. 4  直线度

     将增强型钢截取 1m放在Ⅲ级平台上用塞尺进行测量,或用 1m直尺靠在增强型钢上用

塞尺测量间隙。

4. 5  内角半径

     在距增强型钢端面处,用半径规分别测定其内角半径 R

4. 6  角度偏差

     在距增强型钢端面 200mm处,用万能角度尺测定增强型钢角度偏差。

4. 7  扭拧度

     将增强型钢放在平台上,借自重使之达到稳定时,沿增强型钢的长度方向测量增强型钢底面与平台之间的最大距离N(如图2所示),从N值中扣除该处弯曲度后的数值即为扭拧度

扭拧度按型材外接圆直径分档,以型材每毫米宽度上允许扭拧的毫米数表示。

公称长度小于等于 6m的型材,其扭拧度应符合表 1 的规定。长度大于 6m的型材,其扭拧度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例:增强型钢外接圆直径为 68mm,宽度为 46mm,在 1m长上测得该型钢 N值为 3mm。弯曲值为 1mm,则扭拧值为 1mm,型钢每毫米宽扭拧值为:2/460.043mm。查表 1,型钢的允许扭拧值为 0.052mm,即实际扭拧值小于允许最大扭拧值,为合格。同理,全长上扭拧度一样判定。

4. 8  耐蚀性

耐蚀性检验按 QB/T 3826 中规定,评定按 QB/T 3832 进行。

5  检验规则

    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。

     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后方能出厂。

5. 1  出厂检验

5. 1. 1    出厂检验应在型式检验合格有效期内进行。

5. 1. 2   出厂检验按 GB/T 2828 规定,抽样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Ⅱ,合格质量水平 AQL 值按表 2规定。

5. 2  型式检验

5. 2. 1  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  a)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验定型鉴定;

  b)正式生产后,当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  c)正常生产时,每年检测一次;

  d)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;

  e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
  f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。

5. 2. 2   型式检验按 GB/T 2829 规定,抽样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,判别水平为Ⅱ级不

合格质量水平 RQL 值及检验项目按表 3 规定。

6 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

6. 1  标志

6. 1. 1    产品应有商标或厂名标志。

6. 1. 2    产品包装应标有产品名称,型号或标记,商标,等级,数量,质量,体积,出厂日期,厂名。

6. 2   包装

6. 2. 1   增强型钢一般采用捆扎包装交货,每捆应由同一型号、规格的增强型钢组成。

6. 2. 2   增强型钢一端需放置整齐,用钢带,低碳钢丝或轧箍捆轧扎牢固,长度不大于 7m

3 处。第一处距离齐端不大于 lm

6. 3    运输

     产品在运输中避免冲击、挤压、雨淋、受潮。

6. 4   贮存。

6. 4. 1   产品应贮存在无腐蚀性介质。空气流通,相对湿度小于 85%的仓库中。

6. 4. 2    产品堆放时,堆码下面应有厚度不小于 100mm的软木,间距不大于 500mm,堆放高不得超过 0.5m  

 

来源:      时间:2010-1-22 11:05:49